出台省属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共同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这一总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现对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全覆盖审计和常态化监督,促进企业规范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明确省属企业要科学设置总审计师职责定位,赋予其履行监督职责、协调其他内设部门单位的权限地位,充分发挥审计专司经济监督的独特优势,及时揭示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精准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总审计师协助企业党委、董事会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参加或列席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经济工作的党委会等重要会议,并向国资监管部门和审计机关定期报告履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
强化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
河南省审计厅与省国资委近日联合印发《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省审计厅将在日常审计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函告省政府国资委纳入日常监管。省国资委对日常监管中认为需要纳入审计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及时函告省审计厅纳入审计重点。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追责及结果运用,双方可对被审计省管企业审计整改情况联合开展跟踪督促检查,相关情况与省管企业考核奖惩、薪酬评定等挂钩。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双方共同推动省管企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建强内部审计机构。促进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四川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总结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抓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对运行情况适时开展评估;要把省领导批示件办理作为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载体,做到快办快结。要聚焦审事评人,以查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为牵引,深化审计内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审慎定责;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范审计评价。要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联合反馈,对重点问题适时开展联合督办。要深化贯通协同和成果运用,探索制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正面清单”,督促领导干部照单履职、按单办事;指导市县优化完善联席会议机制,更好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
召开审计项目立项研讨会
重庆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召开审计项目立项研讨会,重点对前期确立的52个立项研究方向形成的研究成果进行论证。有关处室分别从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投资审计、民生资金审计、自然资源审计等板块,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审计项目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契合度,从项目必要性、审计思路重点、预期目标成果、组织方式等方面对研究成果进行展讲论述。局领导对研究成果进行逐一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强调要紧盯“国之大者”谋划审计工作,做深做实立项研究,充分发挥项目计划的龙头和引领作用。把研究作为审计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推动成为审计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加强对各板块审计业务的系统思考、统筹谋划,持续完善审计计划项目储备库,使之成为循环滚动的常态,切实做到边审计边研究;要全面梳理审计监督薄弱环节,统筹推进审计工作五年计划落实,源头布局常态化“经济体检”的内容,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对涉及同一审计对象的审计项目要加强项目间的融合,实现审计资源统筹、成果共享;要综合多种因素统筹统一组织项目,充分发挥上下统一联动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