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北京市审计局全面启动2025年地方党政领导干部(1托N)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全年将对四个区的地方党政和公检法部门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统筹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发挥整体优势,统筹调配3个派出局人员,实现审计内容、方法和成果共享。明确审计人员职责、审计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梳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差异和共性,协调同步实施。注重审前分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被审计区功能定位、区域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决策为出发点,按照“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脉络研究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被审计区的主要特点,力求对被审计领导“精准画像”,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手册,明确审计规范和流程,确保审计内容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定期召开现场审计调度会,审计组长及项目主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审计组成员按照审计事项和分工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沟通交流审计发现问题。
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内蒙古自治区组织2025年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审计计划统筹,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实行分类管理,消除游离于审计监督的盲区、死角和空白点,在扫盲区的同时兼顾扩覆盖,突出重要性原则,加大重点对象的审计频次,扩大审计重点的覆盖面,实现审计类型的全覆盖。按照“内容贯通、方案统一、分级负责、同步实施”的原则,开展三级审计机关联动审计。创新“3+X”审计内容统筹方式,在自治区确定的3个审计专题基础上,由各盟市结合地方实际自行确定实施1-2个审计专题,统一组织实施。坚持“一个方案管到底”,上查政策制定及审批流、下查政策落实及资金流,将审计触角延伸至政策面、资金链的末梢,推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和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现场审计、中期汇报、提交征求意见稿、提交审理、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重点节点,从严从紧加强进度管控,切实提升审计质效。
召开特约审计员聘任工作会议
浙江省审计厅召开第八届特约审计员聘任工作会议。强调审计机关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特约审计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制度机制保障,完善对口联系、例会制度等,明确审计机关与特约审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为特约审计员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组织管理保障,有针对性地组织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项目实施、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和咨询等活动,拓展特约审计员参与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加强纪律作风保障,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特约审计员的监督,以严实的纪律作风,认真落实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民主监督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强日常工作保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及时做好审计工作部署传达和学习资料寄送等工作,为特约审计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湖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开展省综合交通体系武汉都市圈骨干工程建设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旨在促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科学决策,规范投资管理,遏制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服务保障湖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建设,促进武鄂黄黄同城一体化发展。专项审计调查分上下半年两批次实施,重点围绕《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大纲》《武汉都市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规划任务落实情况,对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硬联通”项目、港航项目、机场项目、综合交通枢纽、多式联运项目等11类151个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开展审计调查。目前针对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和走马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武汉天河机场T2航站楼改造项目、第三跑道工程项目的审计调查已陆续进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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