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为更好地保护绿水青山,审计深入揭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落实、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能源资源管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出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省及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包括生态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生态环境相关指标完成及监督考评情况等5个评价方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重点任务推进及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门履职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14个具体指标,主要围绕生态环境部门重大政策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监测数据真实性监管情况,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职责履行情况,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管理绩效情况等开展评价。通过细化各项评价指标,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精准“画像”,以量化的方式呈现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任务,评价履职情况,为山东省各级审计机关开展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供明确的依据和指导。
召开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云南省召开经济责任审计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强调要把牢“双责”审计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这个总要求,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问题,通过揭示经济问题和资源环境问题反映政治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
总结评估“双责”审计“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找准制约“双责”审计发展的难点、堵点,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着力优化“双责”审计项目的组织管理,建立双向审计动态和中期报告制度,落实审计后评估制度,及时纠正问题,将好的经验做法向全省推广。聚焦主责主业,以问题为导向,紧盯资源配置、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针对性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审计成果;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听取和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综合考虑问题性质、造成的后果和领导干部所起的作用等实质性要件,精准界定责任,对领导干部科学开展审计评价,发挥审计评价的正向激励作用。建立审计对象库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与组织人事部门交互数据,更新领导干部任职情况,为科学制定“双责”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打下坚实基础;探索在2025年的审计项目中,邀请有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反馈组,对重点单位、行业采取“一对一”反馈、集中反馈等方式召开审计结果反馈会,构建“双责”审计结果联合反馈工作机制。
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中,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总体规划落实落地、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聚焦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偿使用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政策要求开展审计监督,关注相关机制、制度建立,规划方案执行等情况,揭示部分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巡查执法工作不到位、部分资源底数不清等问题,助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聚焦总体规划落实落地,查看总体规划中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指标,重点审查大气环境、噪声污染、土地利用、资源保护、景点建设、生物多样性、旅游开发等方面的情况,揭示总体规划工作部分内容执行进度滞后等问题,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聚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关注撂荒、批而未供、土地闲置、雨污混流、盗伐林木、污泥处置等情况,通过对比土地利用现状、水务一张图、林地一张图和卫星影像,揭示违法建设、违法侵占湖泊、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问题,推动自然资源资产集约高效利用。聚焦资源环境相关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和绩效,关注项目建设程序合规性,前期资料完整性,项目立项、可研、初设、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等阶段建设程序的审批及协议情况,抽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管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揭示部分商业资产建设、管理、运行、置换、交易过程中不合规问题,促进资源、资产、资金在转换中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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