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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重点领域,严查典型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一是严控“三公”经费与一般性支出,对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铺张浪费。二是规范资产与政府采购管理,对违规处置资产、账实不符、应采未采、围标串标等问题深入核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紧盯民生、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领域资金,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闲置浪费等行为,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二、紧盯责任落实,推动完善内控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内控健全性评估,检查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与执行有效性,揭示制度缺失、执行不力等风险。二是强化问题源头治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内控缺陷和管理漏洞,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单位完善内部审批、稽核、监督等流程。三是推动责任到岗到人,促进单位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在财经管理中的职责,形成权责清晰、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提升自我约束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强化贯通协同,提升审计整改综合效能
一是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要求明确措施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二是加强成果综合运用,对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通过审计专报、情况通报等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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