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审计质量意识,积极推进审理工作。加深对审理重点的准确把握,提高对审理工作认识,明确审理工作程序、审理的主要内容、方法等,进一步强化质量控制观念,提高审核、复核的质量。
二是提高审理人员能力,发挥审理资源最大效用。加强专业审理人员的选配,从专业资质、工作经历、业务素质等方面提高审理人员的选配标准,在业务股室配置兼职审理人员,使一些实践经验丰富,审计知识丰富的业务骨干参与到审理工作中来。对审计项目实施分类审理模式,对于重要审计项目的审理,由法规股进行审理,一般项目走简易程序,由各股室的兼职审理人员审理。
三是创新审理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运用现场审理、前置审理、跟踪审理、计算机辅助审理等多种灵活的方式,在审理时间的切入上,尝试提前介入,将审理关口前移到审计组撤点前或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前,从程序设计上保证审理意见更高的可执行性。
四是健全审理制度规范,提高审理操作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理会议制度,建立审理成果运用制度。定期汇总审理工作情况,对审理工作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深挖原因、找出对策。将审理情况向局主要领导汇报,提升审理工作参谋决策水平;向业务部门进行通报,让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当前审计项目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注意纠正,促进审计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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