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
2023年05月29日 文章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信息提供:河北省审计厅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河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11-88606104;传真号码:0311-88606120;电子邮箱地址:河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投稿信箱”;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河北省审计厅办公室,邮政编码050051。
          (二)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河北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提供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人的证件信息、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使用途径。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直接在网上提交即可。具体网址为:河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投稿信箱”。
           2、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官方网站“河北省审计厅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myn166@sina.cn邮箱即可。
           3、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审查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处理时限。本机关根据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事项,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以提高处理效率。本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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