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审计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3月30日 文章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信息提供:河北省审计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由河北省审计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http://www.hebaudit.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北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95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88606104。
    一、总体情况
    2010年,我厅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厅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2010年,在“中国河北”首页的“审计要闻”栏目,全年共发布审计信息1385篇;在河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专题栏目,共发布审计信息及审计法规5157篇;上传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46篇。
    (二)加强省厅官方网站建设。根据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要求,大力加强省厅官方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河北省审计厅官方网站2010年共发布审计信息5898篇,更新数量位列全国审计系统省级官方网站前列。
    (三)提供了依申请公开信息服务。我厅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并在网站上明确承诺,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厅2010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厅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二、主要做法
    为确保深入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条例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我厅还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并公布了《省审计厅信息公开制度》和《省审计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专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
    三、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我厅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并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河北省审计厅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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