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长效机制。任丘市审计局制定《审计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特别是临期、逾期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督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健全跟踪督办和销号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深化专项治理。强化与组织、巡察等部门沟通协作,与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审计局协作配合的办法》,建立“以巡带审、以审助巡”的工作模式。实现“审计一个单位、整改一类问题、规范一个行业”。 三是推动成果转化。加强对审计成果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在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审计典型问题通报,推动审计结果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运用,让审计成果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