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实战能力,促进年轻干部快速成长,适应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组织方式,怀安县审计局出台了“以审代训”暂行规定,全面提升全局审计工作质量。 “以审代训”暂行规定共5项内容,主要包括以审代训人员范围、参训顺序、参训项目以及鼓励年轻人优先、日常工作调剂、兼职人员A、B岗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