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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08月11日
文章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信息提供:河北省审计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7月28日在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河北省审计厅  赵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4年,全省各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战略、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助推经济发展有力有效。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推动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增强财政金融政策合力积极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着力提高项目质量,常态化储备专项债项目围绕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有力支持了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建设。落实“两重”“两新”政策着眼促投资、扩消费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62.5亿元,拉动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入统约700亿元。

——大事要事得到较好保障。着眼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争取中央财政综合财力补助150亿元,下达省以上转移支付237亿元,发行政府债券300亿元。着眼京津冀协同发展,统筹资金193.4亿元力促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统筹省以上污染防治资金62.6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灾后恢复重建取得扎实成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我省“23•7”洪涝灾害恢复重建增发国债资金1221.9亿元我省认真落实增发国债配套资金,省级筹措66.3亿元,市县筹措126.4亿元,并统筹一般债,确保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拼盘闭环完整。各级各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和国债资金管理,强化全过程跟踪监督,合力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取得良好成效,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下达省以上资金99.76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由89元提高至94元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5亿元,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统筹资金100.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资金68.4亿元兑付1200余万户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扩大到全部种粮县区,更好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不断加大审计整改推进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构建起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对审计发现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不规范、省直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3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屡审屡犯。截至2025年5月底,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7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307个,正在推进整改64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5.33%,整改资金471.56亿元,建章立制117项,追责问责104人。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74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708.1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39.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101.7亿元,支出总计3079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22.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1.9亿元,支出总计9.4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2.5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02.7亿元,支出4052.3亿元,年末新增结余350.3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管理分配的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43亿元,支持202个项目,主要投向社会事业项目、省直部门基建及信息化项目、农林水利项目、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项目前期费等5个方面。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2024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体组织分配2024年度预算内投资情况和石家庄、保定、沧州3市财政收支情况。从审计结果省级财政管理总体较为规范,运行平稳有序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面。一是资金分配不规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3项未及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外经贸发展等6项资金分配不合理,未按管理办法分配、未及时细化资金使用方案等10.74亿元,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转移支付资金滞留未发挥效益由于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34项转移支付资金50.57亿元滞留在市县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未支出,未发挥效益。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部分市县违规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实有资金账户、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7.88亿元。

预算内投资分配和投资计划管理方面。一是分配方法不精准不科学,审核制度不完善。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审核制度不完善,向部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分配资金。二是投资计划下达不及时。2024年1月,省人大审议通过省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省发展改革委5月才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未在人大批复预算60日内下达。三是项目管理缺失,跟进督促不到位。部分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缓慢、建成后未发挥效益;挤占挪用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22.59亿元用于平衡预算等。四是超长期国债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分配超长期国债资金4892万元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虚列支出、应付未付工程款等,涉及资金32.60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方面。财政部门数据显示,2024年全省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549亿元(含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340亿元和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券209亿元),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供水、公立医院、其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方面。审计抽查发现,近年发行的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前期论证不充分,专项债券发行后项目终止实施或调整金额较大。3个专项债券项目由于部分土地无法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等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终止,前期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税费、规划设计、临时建筑等费用1.45亿元,存在资金损失风险。二是续发项目发行债券受阻,部分项目已停工,存在烂尾风险。8个专项债券续发项目2020年以来已发行20.17亿元,剩余专项债券需求44.74亿元,因未及时发行债券,项目资金无保障,2024年已停工。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建成后闲置收益不达预期、上缴不及时,涉及资金3.53亿元。是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到位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省发展改革委国家重大项目库专项债券项目信息不一致,影响项目监管效果。

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方面。一是基金运行不够规范。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已运行多年,未明确投向领域,投资分散;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蓝天股权投资基金等7支基金未明确基金存续期或未及时设立子基金。二是部分政府投资基金长期闲置,绩效管理仍需加强。3支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闲置比例较高,如2019年财政出资5000万元要求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子基金,截至2024年底,该笔资金仍在相关单位滞留未发挥效益。三是基金运营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科技投资引导子基金投资偏离投向1.43亿元;个别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不到位,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市县财政管理方面。一是组织财政收入不规范。1市17个县区违规出台与地方财政贡献挂钩的招商引资政策,变相返还财政收入7.37亿元。二是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2市7个部门未有效盘活存量资金,部分收回的存量资金沉淀在财政未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淀19.91亿元;3市2个部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项目结余资金等12.97亿元。三是隐性债务化解责任落实不力1市3县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化债不实等25.82亿元。

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部门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规范一些部门所属单位问题仍较为突出,需加以关注。

(一)部门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10个部门的43家所属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未统筹安排单位自有资金3.32亿元。二是预算支出把控不严9个部门的15家所属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专项资金2.58亿元;3个部门的3家所属单位通过虚开发票、虚假验收等套取资金116.23万元。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4个部门的5家所属单位8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1个部门3个项目绩效自评不准确。四是内部控制管理不严8个部门的9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不严,仍存在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未经集体研究支付资金等问题。

违反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一是4个部门的4家所属单位将自身应履职事项委托外包发生费用74.59万元;1个部门对委托外包服务的验收工作监管不严,多支付维保费360.77万元。二是7个部门的7家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等385.26万元。三是6个部门的7家所属单位年底前超进度支付、虚列支出1012.34万元。四是7个部门的13家所属单位违规发放实物福利、超标准支付专家费等164.16万元。

(三)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一是6个部门的8家所属单位未严格履行采购程序、未编制或超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4277.42万元。二是4个部门的12家所属单位在项目招标中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转包、招标程序倒置或评标不规范,涉及金额6140.8万元。三是8个部门的8家所属单位物业费、办公用品费规避政府采购、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合同签订和验收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635.98万元。

(四)信息系统建设质效不高。一是8个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缓慢,部分系统建成即闲置、使用率低,涉及资金3400.89万元。二是2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的50个信息化系统建设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部分功能模块交叉重复,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三是4个部门4家所属单位的14个信息化系统建设后维护不到位、建设运维成本偏高。

三、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两新”工作、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省农信社服务地方经济及防范化解风险等重大战略、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审计情况。聚焦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2024年京津冀三地审计机关同步开展了“通武廊”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跨界道路建设推进受阻,存道路交通堵点;燕郊金谷大街公共交通综合枢纽二期工程进展缓慢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河北段)项目建设资金未足额到位,涉及资金9.94亿元。二是《潮白河生态绿带(通州区与北三县交界地区)规划(2021-2035年)》未编制完成;未及时建立跨界河流治理联动联管工作机制。三是廊坊市政务服务聚焦高频便民事项不够,未按要求推出“区域通办”便民事项清单。

(二)雄安新区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雄安新区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关注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及资产管理等方面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个别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备未及时取得施工意见登记函二是部分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未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三是个别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和监理等人员纳入管理范围

(三)“两新”工作审计情况。聚焦推动“两新”工作在我省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全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覆盖13个市(含定州、辛集)和雄安新区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主管部门审核滞后,导致部门向承办企业和消费者拨付汽车置换、家电和电动自行车以及家装以旧换新等补贴资金进度缓慢二是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未按标准或重复补贴152万元,涉及石家庄、沧州、邢台等9三是个别地方家电承办企业临时提价市3家家电企业活动期间销售价格、备案价格均高于近3-5个月的销售价格。

(四)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工作措施落实审计情况。聚焦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工作措施在营造公平公正招投标环境中的作用,重点审计了省数据政务服务局、省财政厅工作部署情况和13个市、72个县(市、区)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评标专家库部分专业动态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区部分专业评标专家数量过少,被反复抽中,多次参评。二是有些项目存在“暗标”不“暗”问题。审计抽查发现,个别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疾病精准诊疗服务个项目技术标(暗标)存在可识别的记号或特殊字样。三是“双盲”评审个别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系统未及时建立;13个市县“分散”评标工作仍有短板,个别市县电子评标系统功能不完善,在推选组长环节,显示专家真实姓名。

(五)省农信社服务地方经济及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情况。聚焦省农信社履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服务地方经济所发挥的作用和效果,重点审计了省农信社2021至2023年服务地方经济及防范化解风险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金融服务机制不健全。省农信社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支农支小、绿色金融工作及考核机制,但部分基层行社落实有差距,138家未将绿色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66家未建立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119家未在章程和履职评价中明确有关支农支小工作事项;144家按要求对小微信贷业务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二是风险防控力度亟须加强。部分行社管理粗放、合规经营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严、监督约束不力,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其中43家关联交易统计不全、12家关联方管理不完善,多家行社存在超监管要求授信、贷款“三查”不严等问题三是风险化解能力有待提升。基层行社风险化解手段有限,风险责任意识欠缺,措施治标不治本。部分行社延缓风险暴露,不当执行贷款延期政策。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增发国债项目、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以及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等3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增发国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情况。2024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审计的工作部署,省审计厅统筹全省审计力量,对1114个增发国债项目资金筹措、分配、拨付、使用以及工程建设实施跟踪审计。针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典型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即审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审计,追回被挪用资金2.27亿元,推动闲置资金合规使用30.21亿元、及时拨付拖欠企业账款15.44亿元、促进地方配套资金安排到位35.49亿元。促进完善26项制度措施,促进72个项目及时开工、115个项目加快工程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二)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审计情况。聚焦推动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依法依规履职,促进完善国外贷援款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审计了我省4个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存在风险。1个项目1.43亿元贷款资金未按借款用途使用,存在支付风险,且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未结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1.97亿二是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已完工未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项目未按规定要求签订工程勘察监理合同,存在合同内容漏项、合同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等问题三是项目目标未实现。1个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开发建设绿色金融系统功能不完善,将不符合条件的2个工程建设项目认定为绿色金融项目

(三)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审计情况。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农户稳定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审计了省1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项目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抽审帮扶项目1151个、资金81.8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帮扶项目资产政策落实有短板。7县40个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6县风险防控政策落实不到位;2县未按照相关政策完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回购。二是帮扶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2县111个项目存在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10.65亿元;6县21个项目未按期竣工达效,导致3.63亿元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是帮扶项目资产运营管护不到位。12县658个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不规范;12县1966项资产管理台账登记不准确。四是帮扶项目收益收缴管理不规范。12县328个项目应缴未缴收益1.36亿元;11县投入2.71亿元建设的94个项目收益未达预期,协议收益水平低于实施方案预期目标;105410.15万元收益金滞留在主管部门、乡镇或村集体未安排使用。是帮扶项目资产盘活处置不规范。11县73个项目1.97亿元经营性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未有效盘活6县资产处置不规范,存在违规处置经营性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损毁资产未报批等问题。

(四)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审计情况。聚焦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绩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点审计了6县2021年至2024年8月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规划不衔接。部分县对规划编制统筹不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其他规划贯通衔接2县未将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内的48.38万亩耕地纳入县级规划范围;5县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1.74万亩。二是农田水利项目及资金监管不到位。5县17个农田水利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中标单位违规分包等问题;6县虚报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1.2万亩将未建设的耕地、林地等区域虚报上图入库6县部分农田水利项目存在监管不严,施工质量不达标,骗取套取财政金3815.98万元挪用5879.33万元用于其他项目等问题。三是部分县农田水利项目管护利用责任未压实,项目建成后未能有效发挥作用。4县16个农田水利项目部分设施建成后长期未投入使用;5县20个农田水利项目部分设施已损坏或灭失;6县2.5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未及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或长期未耕种以及违规用于宅基地、林地、草地等。

(五)公立医院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审计情况。聚焦国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重点审计了省本级和石家庄、邯郸、邢台、沧州市等4个设区市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药械采购使用、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诊疗服务和收费结算方面,河北医科大学第院等9家公立医院存在超核定收费标准收费、虚计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数量、将已包含的项目内容另行收费、超医保确定的支付范围申请基金结算等问题,涉及多收费1492.75万元、多结算医保基金238.27万元。二是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方面供应商线上断供、线下加价销售药品,涉及全省367家医疗机构、金额944.75万元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8家公立医部分设备长期闲置,未发挥使用效益,涉及699台设备。三是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方面邢台沙河市人民医院将绩效薪酬与药品、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河北医科大学第等4家公立医院存在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地方政府城投类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审计情况

对石家庄、秦皇岛、保定、沧州4本级和12县(市、区,以下统称为县)开展了城投类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重点关注平台类企业分类转型、企业资产质量和风险隐患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平台类企业分类转型不到位。一是1市6县未有效推动12家企业分类转型,未实际剥离政府融资二是5县17家企业未全现代企业制度,未建立或未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

(二)企业资产不实、质量不高。一是3县违规将在用的政府办公楼、学校等公益性资产注入企业,虚增资产11.73亿元。二是2市3县将市政基础设施等资产划转至企业,资产不实167.85亿元。

(三)监管缺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一是滥用职权违规决策,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县城投企业未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未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租用民营企业宾馆进行装修改造,因未及时支付租金,被法院判决宾馆出租方收回,形成资产损失。二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区财政信用所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控制的4家企业承揽了该区政府部门、国企办公用品采购业务,并涉嫌行贿。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在国企国资、金融、部门预算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等审计中,持续关注企业、金融、行政事业、自然资源资产等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河钢集团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不实。3户子企业因购置或处置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等原因,多计资产42.06亿元、少计资产11.00亿元。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户子企业部分资产处置未进行评估和备案直接拍卖,涉及金额2452.85万元

(二)金融机构资产审计情况。对一家省管大型金融机构2021至2023年服务地方经济及防范化解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对其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质量不真实,调增未调增不良贷款9983.43万元。7家行社部分贷款本金、利息或收益逾期超过90天,但资产风险分类仍为正常,调增不良贷款9183.43万元。1家农商行存在表外欠息的正常类贷款,调增不良贷款800万元。二是未及时调整资产分类,57家行社1147笔借新还旧、重组盘活贷款未按要求调整为关注类,贷款余额67.29亿元。三是抵债资产管理不到位,个别行社接收的抵债资产因规划调整、期限到期,存在灭失风险,涉及金额2.25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个部门的10家所属单位应计未计资产1218.15万元;省水利厅等9个部门的11家所属单位存在资产核算不规范、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等问题3.89亿元。二是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不规范。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等6个部门的6家所属单位资产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产设备等,涉及房产面积3611.7平方米、租金139.19万元;省监狱管理局等6个部门的7家所属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场地房产租金等314.57万元;省生态环境厅等3个部门的3家所属单位资产501.44万元应处置未处置。三是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省卫生健康委等4个部门的17家所属单位办公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系统等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运转,涉及资产原值1.33亿元;省文化和旅游厅等4个部门的4家所属单位长期闲置房产、办公场所6134.35平方米,涉及资产原值1041.27万元;省广播电视台等3个部门的3家所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涉及公务用车77辆租车费用255.45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及环境保护审计情况。4市32县(市、区)70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县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不科学不完善。沧州市未按规定编制完成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名录,影响湿地补水和保护工作开展。秦皇岛市未建立海岸线保护范围建筑退缩线制度,未将海岸线划分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也未设立标识并向社会公布。康保县5县区未明确专职机构负责落实《河北省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十四五”规划》,影响了规划目标任务落实。二是部分市县大气污染防治未达预期。石家庄市鼎鑫水泥公司生产线置换和华阳供热公司供热替代项目未完成保定市PM2.5平均浓度等2项约束性指标未完成沧州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不降反升,沧州工业职业学院、新建长输热力管线、医疗综合服务中心等多个项目未实现扬尘污染实时监测三是部分市县水污染防治未达标。玉田县主要河流断面部分月份水质考核不达标,被扣减生态补偿金2025万元安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常年超标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6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系统87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49件。主要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损失;个别国企领导干部“靠企吃企”,侵蚀国有资产;个别金融机构违规,形成损失风险;群众身边腐败易发多发,侵害群众利益等4类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零基预算管理制度打破预算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机制。压紧压实主管部门和基金管理机构责任,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各环节管理,堵塞监管漏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推动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背景、目标要求,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两重”建设、“两新”工作落实,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三保”,抓好政策落实。加强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项目管理和资金统筹调度监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杜绝“半拉子工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府债务领域,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有效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强化地方各级城投类企业债务风险监控,有序推进平台企业分类转型,坚决防范城投企业债务风险向财政风险外溢。金融领域,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监管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牢固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各重点业务环节风险点排查,有效落实各项风险监管规定民生领域,突出抓好农业农村、医疗保障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国资国企领域,强化企业负债管理,定期进行债务风险预测、评估,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经营等事项的穿透式监督管理,落实资金集中管控统筹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各类经营风险。

(四)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推动资产监管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体系,规范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金融资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细化资产分类标准,完善资产质量定期排查制度,强化抵债资产全流程管控和不良资产清偿力度,规范各环节权力运行。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和共享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压紧压实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严守保护红线和质量底线

(五)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和“三公两费”支出,努力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加大问责力度,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刚性,有效防止财政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屡审屡犯,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将持续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更有效的审计作为保障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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