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审计局把审计问题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作用,建立了被审计单位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合力督导、审计局监督检查的“321”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努力完成审计“后半篇文章”。
突出关键环节,编制“三个清单”。一是在任务分解环节,审计局编制“审计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完成时限等具体要求,发至责任单位,同时报送分管市领导。二是在问题整改环节,被审计单位编制“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三是在监督审核环节,审计局编制“审核检查清单”,认真审核整改资料,适时开展实地检查指导。
注重整改质量,实行“两级评估”。一是审计局安排对应的业务科室对审计整改结果逐项审核评估,按照“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推进中”“未整改”三种情况分类管理、分类督导,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审计局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重大审计项目、重大问题事项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实行局领导包联制度,通过催告、函告等措施,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加强协调联动,形成“一个合力”。一是发挥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作用,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对涉及多个单位整改的问题,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强协同、相互支持、聚力攻坚。三是与市委巡察、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督查考核等融会贯通,全方位、多形式、大力度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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