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实效,内丘县审计局积极采取“四项举措”,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机制,推动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审计组长责任。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计项目组长为整改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审计中,边审边改;审计后,督促限时整改。把审计整改贯穿整改审计全过程,实行审计整改动态指导,层层推进。 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局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整改清单,逐条逐项列出整改任务,严格落实整改销号,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业务质量抽查。局机关每月月末定期组织开展审计项目业务质量抽查,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作为业务质量抽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未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四是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办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督促审计整改方面加强协作配合,有效发挥监督整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