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手机门户]
首页 审计资讯 政务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交流互动 公共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审计资讯 >> 他山之石 >>正文
北京:制定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工作办法
2020年09月21日 文章来源:国家审计署网站 信息提供:北京市审计局

2020年8月,北京市审计局会同北京市国资委按照国资监管及审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加强国有企业审计过程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协同工作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明确了协同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机制, 进一步促进国资监管与审计监督相互贯通,致力于推动本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规定,双方要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工作过程沟通协调。审计机关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过程中,就涉及市管企业审计事项征求市国资委意见;实施市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时,邀请国资监管部门参加审计进点会。国资监管部门协助提供涉及市管企业的有关经营管理情况、国资监管方面的政策、制度,并协助审计机关收集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等数据。在不影响审计机关独立性的基础上,双方加强对重大问题、疑难复杂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等问题的审计协同配合。

《办法》明确,双方要共同推动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审计机关实施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后,邀请国资监管部门参加审计结果反馈会。通过联合召开审计整改督导会等方式共同推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企业和项目,实施联合督办,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审计机关审计整改检查结果、国资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成果双向共享机制,逐步探索制定审计整改认定标准。

《办法》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审计结果运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监管部门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损失的情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财经法规多发问题以及易反复发生问题、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要作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董事会评价的重要内容。

《办法》还完善了协同工作保障机制。审计机关和国资监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协同,推动本市国有企业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推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内部审计成果综合利用。双方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协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交流培训机制,围绕共性问题防治、内部审计工作等开展不同层次的交流,互相学习借鉴,促进共同提升。(北京市审计局)

相关文章
. 安徽: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 推动审计工作提质提效
.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做实做足做深研究型审计 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 审计署长沙特派办:探索“四化”工作法 扎实推进研究型财政审计
. 江苏徐州:翻好民生账本 做实服务文章
. 审计署太原特派办:聚焦“三个突出” 坚持“三个结合”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 湖北:用好“两个阵地” 破解“两大难题” 统筹抓好审计项目任务和党史学习教育
. 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创新审计质量控制模式 推动质量效能全面提升
. 湖北通山:汲取党史营养 提升监督与服务水平
. 江苏南京:落实审计整改 加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管理
. 浙江:坚持“三个注重” 助力“双循环”战略落地见效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河北省审计厅门户网站,河北省审计厅主办
冀ICP备06024325号-1
冀ICP备06024325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0484
政府网站标识码 1300000034
河北省审计厅版权所有,本站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联系电话:86-0311-8860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