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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签定救灾款物审计责任状
2008年06月18日 文章来源:保定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张清立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救灾款物审计工作紧急会议上,保定市审计局和所属25个县(市、区)审计局就做好救灾款物审计签订了责任状。责任状从四个方面对救灾款物审计工作进行了承诺: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审计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必须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统筹审计力量,服从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三是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报告救灾款物审计情况,不得虚报、漏报。四是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救灾款物审计的八项规定,严格审计纪律,实行审计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审计局局长和各县(市、区)的审计局局长在责任状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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