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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容城县审计局落实“四个到位”深入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
2010年05月17日 文章来源:容城县审计局 信息提供:王涛

     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赋予了审计更多的权利,同时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容城县审计局为贯彻好条例,全面、依法履行好审计监督,在组织认真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加强学习和教育,做到法纪武装头脑到位。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全面、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另一方面,要求审计人员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做到律人先律己,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二是加大审计覆盖面,做到审计监督到位。建立完善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对象信息库,通过总结借鉴和探索实践,进一步整合审计资源,不断加大审计覆盖面,努力消除审计死角、盲区,确保“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落实。三是加大审计执行力度,做到审计整改跟踪到位。严格落实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反馈卡及审计回访制度,保证审计决定的有效落实。对审计决定落实不到位问题,采取限期完成、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促进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到硬件软件更新到位。加大投入,在硬件设施上给予全力保障。同时,强化AO与OA系统的学习与应用,推进无纸化办公,使审计人员更加适应审计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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